注意!武陵为Ⅰ类秸秆禁烧管控区,禁烧红线要记牢→
2026-10-12 19:11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龙璇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73




2025年,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按照“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、禁烧常态、以禁促用”总体思路,在全省划分Ⅰ类、Ⅱ类、Ⅲ类禁烧管控区,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。




Ⅰ类管控区。包括岳阳市、常德市、益阳市、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行政区域,区域内各市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%。

Ⅱ类管控区。包括衡阳市、邵阳市、娄底市行政区域,区域内各市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%。

Ⅲ类管控区。包括张家界市、湘西自治州、怀化市、郴州市、永州市行政区域,区域内各市(州)禁烧的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%。

长沙市、湘潭市、衡阳市自主决定实行全域禁烧。



常德市属于Ⅰ类禁烧管控分区,行政区总面积1.82万平方公里,辖区耕地总面积676.11万亩,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92.22%。其中,实行耕地全域禁烧的县(市、区)有武陵区,其他县(市、区)禁烧耕地面积比例在77.00%-96.89%。

禁烧区范围主要包括:市政府所在城市及9个县(市、区)政府所在城市的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一定范围内的耕地,5条铁路(高铁)、6条高速公路、4条国道、27条省道沿线两侧耕地,1个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耕地,以及耕地集中连片、露天焚烧多发频发、环境影响大等重点区域耕地。

全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总分布图



什么是秸秆禁烧?


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。

通常指小麦、水稻、玉米、薯类、油菜、棉花等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。

秸秆禁烧区内实行强制性、常态化禁烧管理政策,任何时间、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,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。

对经检疫确需通过焚烧处理病虫害的秸秆,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,可以有序焚烧。



秸秆焚烧有什么危害?






秸秆利用好处多





随意焚烧秸秆

不仅仅污染环境

存在火灾隐患

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!

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

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

违反本法规定,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、花草喷洒剧毒、高毒农药,或者在禁止焚烧的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、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。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相关规定

过失引起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

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,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以“故意损毁公私财物”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


“秸”尽所能  

防患未“燃”

在此

小编呼吁大家

从自身做起

从身边做起

拒绝焚烧秸秆

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

责编:龙璇

一审:张耀文

二审:谌峋利

三审:邱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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